製劑製造工程系
系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辦法
100.9.14系務會議通過草案
第一條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製劑製造工程系(以下簡稱本系),為使系務與各項
計畫發展順暢,特設立系務發展委員會(以下簡稱委員會)。
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本系全體專任教師組成,系主任任主任委員。
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職權為處理本系下列列舉事項:
(一)負責規劃本系之近、中、長程之發展計畫。
(二)系務發展相關之其他事宜。
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。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,由全
體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之。
第五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,應有3分之2 (含)以上委員出席始能召開。
第六條 本委員會之決議需有出席人員2分之1(含)以上委員之同意,決議
內容需再經由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。
第七條 本設置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報請醫學與生命學院核備後實施,修正
時亦同。